法律分析:增值稅改革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交通運輸業、建築、基礎通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可以直接降低企業稅負,鼓勵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和擴大再生產,為企業發展增添新的動力。增值稅稅率調整後,降低增值稅稅率可以使企業稅負減輕,壹方面企業支出減少,另壹方面采購原材料的成本也會隨之降低。如果增值稅稅率增加,其影響為增加了企業稅負負擔,也增加了企業支出,采購原材料成本也會相應的提高。我國近些年增值稅稅率不斷下調,大大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