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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允許壹次性扣除是什麽意思?

1.稅法中的壹次性扣除是什麽意思?

固定資產壹次性稅前扣除是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的專項稅前扣除方式,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壹次性計入成本,在使用年限內不折舊、分期扣除,可減少當期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壹次性扣除政策性文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8]54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設備、儀器扣除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國稅[2018]46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稅〔2020〕8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稅收征管的公告》(國稅發〔2020〕4號)。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稅[2021]6號)。

三、購置價值低於500萬的固定資產壹次性稅前扣除適用條件。

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新購置的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可按壹定比例壹次性扣除。

1.適用企業:

從事國家非限制或者禁止行業的中小企業,

1)建築業、信息傳輸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6543.8+0億元以下或總資產6543.8+0.2億元以下;

2)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總資產6543.8+0億元以下;

3)其他行業從業人數少於65,438+0,00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4億元。

2.稅前扣除原則:

1)對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可在當年稅前扣除單位價值的100%;

2)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設備、器具,當年可稅前扣除單位價值的50%,其余50%可按規定在其余年份稅前扣除。

3)為防止企業隨意選擇固定資產稅前扣除點,選擇在2022年底享受此項優惠的中小企業,後續年度不得變更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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