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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號後面的(1-1)是什麽意思?需要打麽?

納稅人識別號後面括號裏面代表的是副本數量和第幾份副本。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壹般是只有壹個,副本可以自由申請有幾個,第壹個數字代表的是申請了幾個副本,(1-1)意思是副本有壹個,同理(2-1)代表的是有兩個副本,後面的數字1代表的是第壹個副本,副本也有編號的,比如(5-3)代表的是有5個副本,這個是第三個副本。

稅號

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登記證上的號碼,通常簡稱為“稅號”,每個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都是唯壹的。這個屬於每個人自己且終身不變的數字代碼很可能成為我們的第二張“身份證”。

在管理體制方面,負責稅務登記的主管機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實施屬地管理,采取聯合登記或分別登記的方式辦理稅務登記。有條件的城市,也可以按照“各區分散受理、全市集中處理”的原則辦理稅務登記。

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應當對同壹納稅人發放同壹份加蓋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印章的稅務登記證。

如果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之間對納稅人稅務登記的管轄權發生爭議,則由其上壹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同協商解決。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應定期相互通報稅務登記情況,相互及時提供納稅人的登記信息,加強稅務登記管理。

為了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執行統壹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識別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納稅人識別號代碼行業標準聯合編制,統壹下發各地執行。納稅人識別號具有唯壹性。

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15位,由納稅人登記所在地6位行政區劃碼+9位組織機構代碼組成。以業主身份證件為有效身份證明的組織,即未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個體工商戶以及持回鄉證、通行證、護照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由身份證件號碼+2位順序碼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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