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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後工資的分錄

稅後工資的分錄

1、計提時:

借:xx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3、上交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個稅的計算方法

1、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壹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

2、稅免征額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1)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2)實發工資=應發工資-五險壹金-繳稅;

(3)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五險壹金)-5000.

工資薪金如何稅前扣除?

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壹條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壹)企業制訂了較為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壹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因此,企業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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