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月、7月、8月、11月的稅務申報截止日期為每月的15日。
2.2月由於有8天假期,即2月10日至17日,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3.4月由於有3天假期,即4月4日至6日,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18日。
4.5月由於有5天假期,即5月1日至5日,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2日。
5.6月由於有3天假期,即6月8日至10日,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19日。
6.9月由於有3天假期,即9月15日至17日,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18日。
7.10月由於有7天假期,即10月1日至7日,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4日。
8.12月15日(星期日)的稅務申報期限順延至12月16日。
網上申報稅務流程:
1、填寫稅款申報表:填寫需要申報稅款的的申報表;
2、上傳申報表:把已經填寫完畢的申報表,正式上傳申報到地稅征管系統;
3、網上劃款,生成待劃款稅票:網上劃款,對已經申報成功的申報表,通過劃款的功能生成待劃款稅票;
4、查詢申報和劃款是否成功:申報和劃款結束後,查詢申報和劃款是否成功;
5、打印稅憑證:申報成功後,打印申報表。地稅部門扣款成功後,在開戶銀行打印完稅憑證。
綜上所述:稅務申報截止時間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和官方公告有所變動,因此建議定期檢查最新的稅務申報指南或官方通知以確保準確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