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說了權利主體,沒有說關系主體!
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1999)冠行初字第161號
原告:姚化平,男1962年出生,漢族,農民,住冠縣清水鎮姚行村。
委托代理人:葛潤民,聊城市東昌府區中心事務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邢天華,聊城市東昌府區中心法律事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
法定代表人:嶽其祥,鎮長。
委托代理人:宋淑鳳,冠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殷汝奎,冠縣清水鎮人民 *** 司法所所長。
原告姚化平訴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農業行政強制案,原告姚化平向本院提訴訟。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姚化平、代理人葛潤民、邢天華,被告代理人宋淑鳳、殷汝奎到庭參加訴訟,現本案已審理終結。
原告姚化平訴訟稱:1998年陰歷後五月初壹,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派管區總支部書記馮首義為首的小分隊,受杜學功和姚行村委會其他成員指點下,在原告家沒有成年人的、被告未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未表明身份,強行把原告買了壹個月的拖拉機開走,扣押了原告的拖拉機,工具箱內的壹萬元現金和全部工具,至今未予。
被告辯稱:被告對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機的事實不予否認,但原告提出扣押拖拉機間接損失不予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只對直接損失給予賠償。扣押原告拖拉機時,馮首義、李維漢、杜澤華、杜同興現場清點,拖拉機工具箱內有板手壹個、鉗子壹個,沒有現金。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給予支援。
庭審中,被告向法庭提交了證據:(1)、(2)、(3)、(4)證明原告拖拉機工具箱內沒有現金;(5)號證明原告的拖拉機在杜學功家;(6)號證明扣押原告拖拉機經過。原告對被告提出的證據提出異議:原告的代理人向被告要過拖拉機。同時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1)(2)(3)號證明被告扣押原告拖拉機。
經庭審質證辯論,查明1998年陰歷後五月初壹,原告姚化平因拒交農業夏征款,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工作人員將原告的拖拉機扣押至杜學功家,後被告多次通知原告把農業夏征款交上,把拖拉機開走。庭審中,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代理人表示可以讓原告把拖拉機開走,其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機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提供的證據能證明以上事實。
本院認為,1998年陰歷後五月初壹,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以原告姚化平拒交農業夏征款為由,強行將原告姚化平拖拉機扣押至杜學功學,其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援。原告所訴其工具箱內有現金壹萬元。查無實據,不予采信。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3、4目這規定,判決如下:
撤銷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機行政強制行為。
限被告示於本判決生效後五日內返還原告的拖拉機。
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400元由被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徐海軍
審 判 員:許以強
代審判員:張其峰
壹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書 記 員:張紹澤
稅收法律關系主體雙方權利義務***同影響和作用的客觀物件是稅收法律關系的( )客體物件
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哪些權利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 )。
A.實體性權利義務
B.法律性權利義務
C.程式性權利義務
D.訴訟性權利義務
正確答案及相關解析
正確答案
A,C,D
屬於我國稅收法律關系權利主體的由哪些?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加者。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即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在我國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壹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稅收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另壹方面是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在華的外國企業、組織、外籍人、無國籍人,以及在華雖然沒有機購、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企業或組織。
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包括()選項如下zhangyuan326
A、C、D、
問題補充:A、稅務機關是稅收法律的權利主體好理解。
B、工商機關不是稅收法律的權利主體同樣好理解,因為,國家沒有賦予它征稅權。
C、海關國家賦予了它除了征收關稅外,還賦予他代征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所以,海關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
D、財政機關國家賦予了它征收契稅、耕地占用稅等。所以,財政機關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
除此之外,貌似沒有啦。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
稅法中會涉及到以下幾個主體:國家,各級稅務部門,代繳、代扣人,納稅人
3.稅收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稅務機關或者財政機關。( )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的;納稅義務人也享有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權利。
什麽是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壹)征稅主體:以稅務(國稅、地稅)機關為主,還有財政機關、海關。1.稅務機關職權2.稅務機關職責
(二)納稅主體:納稅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單位)1.納稅人權利2.納稅人義務
(三)其它稅務當事人的權力和義務其他稅務當事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銀行、工商、公安等。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是什麽?雙主體:壹方為稅務機關,另壹方為納稅人。
(壹)征稅主體
判斷壹個行政機關是否具備行政主體資格,關鍵要看其是否經過法律授權。稅務機關之所以成為征稅主體,是因為有國家的法定授權。
稅務機關的職權:(選擇題)
(1)稅務管理權
(2)稅收征收權
(3)稅收檢查權
(4)稅務違法處理權
(5)稅收行政立法權
(6)代位權和撤銷權
(二)納稅主體
1.納稅人的權利
(1)依法提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權利。
(2)依法請求稅務機關退回多征稅款的權利。
(3)依法提起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訴訟的權利。
(4)依法對稅務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5)因稅務機關的行為違法或不當,致使納稅人合法權益遭受損害時,有依法請求得到賠償的權利。
(6)向稅務機關咨詢稅法及納稅程式的權利。
(7)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保密的權利。
(8)對稅務機關作出的決定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另外,稅收法律關系的要素包括:
(1)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也稱為稅法主體。是指在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國家、征稅機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2)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納稅人的權利義務和征稅機關的權利義務。
(3)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主要包括貨幣、實物和行為。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問題妳是在學《經濟法》的時候看到的吧?
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手段。征稅主體是壹個大的概念,就好比《刑法》中的犯罪主體壹樣。
但是由於稅收是壹種特殊的財政收入,所以它的征稅主體只能是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