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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題!請專業人士解答,寫出具體的公式和文字。急!

壹、相關規定如下:

職工福利費扣除=工資薪金總額*14%

扣除工會經費=工資總額*2%

扣除職工教育經費=工資薪金總額*2.5%,超出部分允許以後年度扣除。

扣除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 lt=當年銷售收入的5‰。

扣除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 *65438+當年銷售收入的05%,超出部分允許以後年度扣除。

2.在間接計算法下,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上或減去按稅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加或減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1,可抵扣廣告費:(9000+1000)* 15% = 15萬元,實際抵扣250萬元,無調整。

2.業務招待費不得超過:(9000+1000)* 0.005 = 500000元,實際已扣除555000元。

增加金額為:55.5-50 = 5.5萬元。

3、企業會計處理有誤。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勞動保護費用,如企業為職工提供或者配備的工作服、手套、安全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可以在稅前扣除。

正確核算:制造費用-勞保用品費用

應減少:654.38+0.8萬元。

4.員工工資320萬,全額扣除,不做調整。

總而言之:

應納稅所得額= 600+5.5-18 = 587.5

應納稅額:587.5*0.25=146.875。

退款:198-146.875 = 51.1.25萬元。

註: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請自行檢查準確性。

知識普及和推廣:

1.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有什麽區別?

1.利潤總額是會計利潤,是根據會計準則通過核算計算出來的;?2.應稅收入是稅收的概念,是計算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2.應納稅所得額是如何計算的?

壹般來說,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上講,是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後的余額;但在實際工作中,與會計的結合是以會計的利潤總額為基礎,通過增稅減稅來計算的。增減其實就是會計稅的差異。

三、計算方法:

1,直接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加或減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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