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8年6月+2020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5438號+0,2020年)。文件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於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章代替發票專用章,與增值稅普通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
UKey用戶只能從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電子發票,發票格式文件為OFD格式。
新版OFD電子發票的優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1號公告的解讀,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具有以下優勢:
第壹,文件格式更加規範。符合國家統壹標準的OFD格式統壹、安全、可靠、使用方便。
第二,發票樣本更簡潔。將“貨物或應稅勞務和服務”欄目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賣方:(蓋章)”欄目名稱,簡化了發票票面樣式。
第三,簽名方式更先進。用可靠的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用稅務數字證書簽署的電子發票監制章代替原發票監制章,更好地滿足了電子發票改革的需要。
需要註意的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制度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第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第31號)附件1格式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繼續有效,直至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公告。
稅務Ukey電子發票需要蓋章嗎?實施後,企業的電子發票方便了企業的辦公,也幫助企業節省了相關費用。企業在開具增值稅電子發票時,可以使用電子簽名。具體分析請參考我們在上面文章中的介紹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