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報表的發展歷史:
從時間上可以追溯到20世紀30年代;最為典型的是30年代英國壹則判例。1935年,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針對“稅務局長 訴溫斯大公”壹案,對當事人依據法律達到少繳稅款作了法律上的認可,他說:“任何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湯姆林爵士的觀點贏得了法律界認同,這是第壹次對稅收籌劃作了法律上認可。之後,英國、澳大利亞、美國在以後的稅收判例中經常接引這壹原則精神。此後,不少稅務專家和學者對稅收籌劃有關理論的研究不斷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稅收籌劃日益成為納稅人理財或經營管理整體中不可缺少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尤其近30多年來,其在許多國家中的發展更是蓬蓬勃勃。正如美國南加州大學W·B·梅格斯博士在《會計學》中談到的那樣:“美國聯邦所得稅變得如此復雜,這使為企業提供詳盡的稅收籌劃成了壹種謀生的職業。現在幾乎所有公司都聘用專業的稅務專家,研究企業主要經營決策上的稅收影響,為合法地少納稅制定計劃。” 同時,稅收籌劃的理論研究文章、刊物,書籍也應運而生,新作不斷,這進壹步推動了稅收籌劃研究向縱深發展。
《稅收管理國際論壇》,《稅收籌劃國際評論》。這兩本雜誌中有相當多的篇幅講的就是稅收籌劃。
在我國稅收籌劃的短暫的發展歷史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壹階段,稅收籌劃與偷稅分離階段。第二階段,稅收籌劃與避稅相分離階段。第三階段稅收籌劃系統化階段。這壹階段,《中國稅務報》籌劃周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