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調劑到稅務局當公務員的。本身自己沒打算考公務員,對自己的定位是去企業工作,然後努力當會計主管,當財務總監。之前自己壹心在準備註冊會計師考試。在十月份中旬考完註冊會計師考試後,在同學們的號召下,我也報考了國家公務員考試,報了壹線城市的公務員。不過很遺憾,差了不到壹分就能進面。當時就想著選壹個稅務局調劑試試(但大家也都知道,能調劑的崗位大都是偏遠小縣城)。然後,後來就來了這個離家二三百公裏的異地公務員(其實我考的分,如果直接報地級市公務員的話,應該也是可以過的。)
辭職的念頭仿佛壹個種子,從播種的那天起就壹直在發芽,我心裏也很糾結,每天過的都不是很快樂。我想自己快樂壹點,充實壹點,我家農村的,家庭條件壹般,但我不怕工作累,就想多掙壹點錢,然後落戶在二三線城市就行。自己本身比較排斥在小縣城發展,更何況是離家兩三百公裏的異地小縣,我以後也不想在這定居。但是我聽說稅務局公務員調動很困難,調劑的時候我專門看了看有沒有五年服務期,上面沒有寫。但稅局裏面的其他人說沒有五年也是按五年,所以我很苦惱,可能這兩年沒法參加遴選。我現在註冊會計師也通過了,不過還是在鄉鎮稅務分局裏面幹壹些雜活。周末也很孤獨,沒有朋友壹起玩。稅務局待遇的話,平均下來每個月能到手6000,公積金1400,其實在這個小城市,安安穩穩的生活可能問題不大。只是自己不太甘心,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公務員試用期辭職,嚴謹的說法是取消錄用。
但正如妳同事所言“沒有五年也是按五年”,中直機關對服務期規定是非常嚴格的,完全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和中組部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執行,即
1、《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章第八十壹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辭去公職:(壹)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2、中組部2008年發布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第六條: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這就是沒有服務期限也按五年的原因。
壹般來講,考入稅務局,會要求和本單位簽署壹份服務期限的協議,如下圖
按照此份協議的規定,第壹年試用期也包含在服務期的五年以內,如果調離、辭職,壹律按照辭退處理,並記入檔案附加禁考五年的懲戒。
因此取消錄用也不是隨便就可以,要先做好五年不能再考公務員的準備......即使打算去國企,國企人事看到被原單位辭退,肯定也要仔細盤問壹遍,總之是個麻煩事。
所以要辭職,給妳幾條中肯的建議:
1、務必說服父母。
子女辭去公職,遭到父母反對,甚至斷絕父子關系、以死相逼也有。不要因為辭職的事情,鬧得全家不開心,把自己這壹年工作的真實感受,離職以後的打算和父母講清楚,爭取理解和支持;
2、務必減輕辭職帶來的後遺癥
因為取消錄用導致辭退、記入檔案都是非常差的結果,如果可以和省局人事處好好溝通,說不準可以不辭退,不禁考,給自己留壹條考公的後路;
3、提前去就業市場試水
現在國企的工作也不好找,去應聘試試看,如果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再做其他打算,不要貿然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