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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第三方協議網上簽怎麽簽

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後,根據引導按照不同的簽約方式進行操作:

1、全程網簽

納稅人確認戶管信息、銀行賬號信息,閱讀重要提示後提交申請,通過電子稅務局將協議電子信息發送至相關開戶商業銀行;商業銀行信息系統自動對信息進行審核,通過後將電子協議信息進行保存,並返回簽訂成功回執,協議生效。

2、紙質簽約

納稅人確認戶管信息、銀行賬號信息,閱讀重要提示後提交申請,自行打印壹式二份協議書,按照要求加蓋印鑒,並持協議書至開戶銀行確認信息。開戶銀行人工審核辦理,加蓋業務印章後將其中壹份協議交納稅人,另壹份自行留存。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根據協議書登載內容確認銀行賬號信息,並通過電子稅務局自助發起協議驗證,驗證成功後協議生效。

壹、業務前提

(壹)全程網簽

1.已在電子稅務局註冊並開通賬戶且狀態為正常(不含個體工商戶、自然人);

2.已辦理存款賬戶登記,有銀行賬號信息;

3.三方協議的開戶銀行為網簽上線銀行;

4.納稅人名稱與繳款賬號名稱同名;

5.三方協議為新增。

(二)紙質簽約

1.已在電子稅務局註冊並開通賬戶且狀態為正常(不含個體工商戶、自然人);

2.已辦理存款賬戶登記,有銀行賬號信息;

3.三方協議的開戶銀行非網簽上線銀行;或者開戶銀行開通網簽功能,但納稅人名稱與繳款賬號名稱不同。

二、辦理稅務三方協議流程

1、找自己的稅收管理員領取三方協議,填寫自己的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賬號並加蓋公章;

2、將上述協議送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協議編號(各類銀行壹般是倒數第三位數字來進行區分),並填寫征收系統中納稅人信息、稅務機關代碼、負責人簽字、稅務局蓋章;

3、將稅務簽字蓋章後的協議送自己的開戶銀行,他們簽字蓋章後,將相關信息錄入委托交納稅款系統,並退回協議的企業聯、稅務聯,同時出具信息錄入回單;

4、將銀行退回的三方協議稅務聯、銀行信息錄入回單交給納稅服務大廳,大廳人員與銀行進行驗證,成功後,即完成三方協議的所有手續。

三、稅務三方協議基本內容包括

1、三方協議書號;

2、稅務機關名稱、納稅人名稱與識別號以及銀行名稱;

3、限定三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4、三方蓋章以及列出授權代表;

5、日期和附帶的納稅檔案明細。

四、註意事項

1、查清公司註冊地址所在地區的國稅局、地稅局地址;

2、準備好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五、地稅局辦理簽三方需要帶什麽資料

1、去地稅局辦理三方協議需要帶的資料:

帶身份證、公司公章、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副本。

2、稅務“三方協議”的定義:

三方協議是納稅人、稅務局和銀行簽訂的協議,以便實現網上申報實時繳稅。

3、辦理銀行稅務三方協議的程序:

(1)拿著開戶許可證到稅務局辦納稅賬戶登記備案;

(2)由稅務局出具制式的三方協議,稅務局先蓋好章,企業蓋章;

(3)到開戶銀行拿三方協議請銀行蓋章,提醒要銀行及時在系統同步開通,否則稅務系統連不上,會影響交稅。

(4)銀行留下壹份協議,再交到稅務大廳即可。

六、三方協議簽訂流程

壹般簽到就業三方協議的流程為:與就業公司達成就業意向。到學校就業中心領取三方協議。自己填寫相關信息並簽字。到公司蓋章。最後到學校蓋章。通常學校還有最後壹步網簽。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壹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七、稅務攜帶的材料

根據規定去稅務局簽三方協議需要帶什麽標準如下:帶身份證、辦卡並開通網銀、簽訂協議(若稅務有代扣協議可以自帶)之後就可以了

1、去地稅局辦理三方協議需要帶的資料。三方協議是納稅人、稅務局和銀行簽訂的協議,以便實現網上申報實時繳稅。

2、稅務“三方協議”的定義、開戶許可證,再交到稅務大廳即可、稅務登記證副本。

3、銀行留下壹份協議、辦理銀行稅務三方協議的程序:

(1)拿著開戶許可證到稅務局辦納稅賬戶登記備案,否則稅務系統連不上,會影響交稅。

(2)由稅務局出具制式的三方協議,稅務局先蓋好章,企業蓋章。

(3)到開戶銀行拿三方協議請銀行蓋章,提醒要銀行及時在系統同步開通,帶身份證、公司公章。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幹問題的通知》第壹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壹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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