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稅務機關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情況進行檢查後,涉及到增值稅涉稅賬務調整的,采用的並不是常規賬務調整法,需另設立“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專門賬戶。調賬過程中與增值稅有關的賬戶用“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替代;全部調賬事項入賬後,結出“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的余額,並將該余額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中。處理之後,該賬戶無余額。
例題:2020年11月15日,經主管稅局檢查發現果果公司該年度9月份購進的甲材料用於集體福利,企業以賬面金額15000元(不含稅價格)結轉至“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另有8000元的乙材料購入業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規定,相應稅金已於上月抵扣。稅務機關要求該企業在本月調賬並於11月30日前補交稅款入庫(不考慮滯納金和罰款)。
分析
借:應付職工薪酬? 1950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1950
借:原材料? 1040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1040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299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990
在2021年3月25日(年結之後)發現2020年底購入的固定資產少記錄了,請問該如何處理?
答:年結以後到財報批準報出日發現的,對於不影響報告期利潤的項目,可以直接進行調整。上壹年度少記金額並不影響報告年度的稅收,但與本年度核算、稅收有關,可根據上壹年度賬項的錯漏金額影響本年度稅收金額,直接調整2021年度有關賬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