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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績效考核指標

法律主觀:

在工作中,壹些企業的主管往往要對自己的員工進行績效的考核,以此來檢驗員工的工作情況,績效考核的指標就成文考核的標準。如何確定績效考核指標第壹、工作分析(崗位分析)。根據考核目的,對被考核物件的崗位的工作內容、性質以及完成這些工作所具備的條件等進行研究和分析,從而了解被考核者在該崗位工作所應達到的目標、采取的工作方式等,初步確定績效考核的各項要素。第二、工作流程分析績效考核指標必須從流程中去把握。根據被考核物件在流程的扮演的角色、責任以及同上遊、下遊之間的關系,來確定其衡量工作的績效指標。此外,如果流程存在問題,還應對流程進行優化或重組。第三、績效特徵分析可以使用圖示標出各指標要素的績效特徵,按需要考核程度分檔,如可以按照非考核不可、非常需要考核、需要考核、需要考核程度低、幾乎不需要考核五檔對上述指標要素進行評估,然後根據少而精的原則按照不同的權重進行選取。第四、理論驗證依據績效考核的基本原理與原則,對所設計的績效考核要素指標進行驗證,保證其能有效可靠反映被考核物件的績效特徵和考核目的要求。第五、要素調查確定指標根據上述布驟所初步確定的要素,可以運用多種靈活方法進行要素調查,最後確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在進行要素調查和指標體系的確定時,往往將幾種方法結合起來使用,使指標體系更加準確、完善、可靠。第六、修訂為了使確定好的指標更趨合理,還應對其進行修訂。修訂分為兩種。壹種是考核前修訂。通過專家調查法,將所確定的考核指標提交領導、專家會議及諮詢顧問,徵求意見,修改、補充、完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另壹種是考核後修訂。根據考核及考核結果應用之後的效果等情況進行修訂,使考核指標體系更加理想和完善。怎樣設計員工績效考核指標?員工績效管理工作,最難的事莫過於教會“頂頭上司”給他們的下屬設計“績效考核指標”。現在,謹就這件事裏面的管理哲學與管理技術問題,與諸位企業同仁談談個人的壹些體會。要考核的到底是什麽?管理員工績效,就是為了提高每個人創造績效的能力。根據有關專家研究,員工創造績效的能力有三種存在形態:第壹種存在形態是“能力持有態”。即員工有創造哪方面績效的能力?這種能力強到何種程度?等。員工“能力持有態”的績效考核指標我們叫它“能力考核指標”。第二種存在形態是“能力發揮態”,即員工在創造績效的過程中,發揮自身能力時,所表現出來的熱情、主動性:他有這樣的能力,但他肯賣力氣嗎?所謂“能力發揮態”,就是這個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表現的責任感強度。主觀能動性、職業道德水準等等。員工“能力發揮態”的績效考核指標我們叫它“態度考核指標”。第三種存在形態是“能力轉化態”。即員工在創造績效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能力的實際效果:妳有能力,也賣力氣了,那妳的努力最終有沒有真正轉化為企業需要的業績?“能力轉化態”的績效考核指標我們叫它“業績考核指標”以上就是如何確定績效考核指標的法律知識。在理解了後對您以後處理績效考核指標的問題是非常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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