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變更後的企業註冊地為不同稅務局管轄,則要在原主管稅務局註銷稅務登記,再到新註冊地主管稅務局重新辦理稅務登記。
註銷稅務登記:
壹、 納稅人需要註銷稅務登記的,先拿國稅出具的《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和《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征管科領取地稅發放的《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壹式兩份。
二、 由征管科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人員分配到檢查科進行註銷檢查,檢查科科長和檢查人員分別在《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稽查環節清算情況”欄中簽字並簽署日期。並出具檢查表。檢查人員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 納稅人持《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到主管稅務所進行稅款清算及清繳欠稅,然後,由專管員和所長分別在《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征收環節結算清繳稅款情況”欄中簽字並簽署日期。稅務所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 納稅人持《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到計會科進行稅款清算及清繳欠稅,分別在《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征收環節結算清繳稅款情況”欄中簽字並簽署日期。計會科必須在壹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 納稅人有地稅發票的,到辦稅服務大廳發票窗口繳銷發票領購簿和未用完的發票,發票窗口填寫《發票繳銷登記表》,然後,發票管理人員在《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發票管理環節繳銷發票情況”欄中簽字並簽署日期。
納稅人無地稅發票的,到辦稅服務大廳發票窗口,發票管理人員在《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發票管理環節繳銷發票情況”欄中簽署無地稅發票,經辦人處簽字並簽署日期。征管科科長在負責人處簽字。
六、 納稅人持《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到征管科。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管理人員將進行申報查詢、稅務登記變更查詢,查詢後在“登記管理環節審核意見”欄中簽字並簽署日期。納稅人有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情形的,征管科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七、 征管科終審
1、納稅人持註銷稅務登記的證件及有關資料到征管科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管理人員處進行審核。征管科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人員在拿到檢查科填寫的檢查卷宗進行重新查帳後,方可給納稅人辦理註銷手續。
其中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的證件、資料包括:
(1)國稅如果有稅務登記的出具國稅機關《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原件及壹份復印件)和《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原件及壹份復印件);
(2)主管部門或者董事會(職代會)決議註銷稅務登記應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表(復印件壹份);
(4)發票領購簿(有地稅發票的企業)
(5)檢查科填寫的檢查卷宗;
(6)註銷稅務登記申請(打印);
(7)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經征管科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人員、征管科科長、主管局長審批後,由征管科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人員制發《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交給納稅人,納稅人在未接到稅務機關終審出具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時,仍需繼續申報。有稅的,進行正常申報。無稅的,進行零申報。
辦理稅務登記證所需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驗資報告或資金來源證明;
4、企業章程;
5、企業法人代表、合夥人、財務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6、法人代表、辦稅員照片各兩張;
7、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8、註冊地(經營地)的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明及房屋租賃發票;
9、生產型企業提供設備發票及清單;
10、基本存款帳戶及納稅專戶證明;
11、其他有關證件、證明材料;
12、經稅務所、局審批後領取稅證、發票購用本。
變更稅務登記所需材料:
①申請。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或壹站式登記大廳領取《稅務登記變更表》,並如實填寫。
②報批。納稅人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後,應當按照規定的內容逐項如實填寫,並加蓋企業印章,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業主簽字後,連同下列相關資料壹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1)營業執照復印件;(2)新的代碼證書復印件;(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4)變更項目的有關證明材料;(5)原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6)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被取消資格的,辦理變更稅務登記證時,還需報送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書原件、稅務登記證和所有加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專用章的稅務登記證副本;(7)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③核準。納稅人報送的變更稅務登記資料齊全正確,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並逐級上報核準變更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單位證明和工本管理費收據,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和換發的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