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是,《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開具發票時,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號碼順序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全部壹次性打印,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可以同時加蓋發票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或者同時加蓋發票專用章和公章嗎?
答:不是,《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開具發票時,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號碼順序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全部壹次性打印,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3.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手抖沒蓋清楚怎麽辦?
回答:信息不屏蔽的,在空白處填壹個,否則嚴格的話直接作廢。
4.專用發票封面倒置怎麽辦?
回答:封面歪了或者倒了。只要清晰可辨,只影響外觀,不影響發票的有效性。當然不要隨便蓋,還是按規定蓋。
5.電子普通發票自帶發票專用章,打印後無需加蓋發票專用章。如果非要再蓋個章,也不影響發票的使用,畫蛇添足而已。
6.代開發票怎麽蓋章?
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的發票專用章;代收款人開具專用票,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7.新格式發票和電子專用票無需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1號公告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樣本見附件),屬於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章代替發票專用章,具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格式文件的格式為OFD格式。單位和個人可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格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8.發票沒蓋章怎麽處理?
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納稅人有被罰款和被拒的風險。
未加蓋印章的發票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改正外,還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另外,根據國稅法諾的規定。2006156,不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納稅人有權拒絕。
當然現實中這種罰款很少發生,壹旦發現就結束了。
9.發票記賬需要蓋章嗎?
答: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