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壹)起草稅收法規,制定實施細則;

提出國家稅收政策建議,會同財政部審核上報,制定實施辦法;

(二)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

研究稅收負擔總體水平,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制定稅務業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地方稅收征管業務。

(三)組織實施稅收征管體制改革;

制定藏品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

(四)組織實施中央稅、國稅、農業稅和國家指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

編制長遠稅收規劃和年度稅收計劃;

解釋稅收法規執行中的征管和壹般稅收問題;

組織辦理工商稅收減免和農業稅收減免等具體事宜。

(五)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外稅收的國際談判,草簽並執行相關協議和協定。

(六)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和出口退稅業務。

(七)管理國家稅務局系統(以下簡稱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和經費;

管理省國家稅務局局長、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提出省地方稅務局局長的任免意見。

(八)負責稅務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管理直屬機構。

(九)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

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對全國稅務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配合省人民政府對省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

  • 上一篇:稅務官命名
  • 下一篇:CMA有必要考嗎?大學生考CMA有什麽用?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