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個體戶,7個涉稅風險點
1、存在大量作廢發票或作廢發票異常
公司存在大量的作廢發票或開票金額快達到免征額臨界點時,出現作廢發票現象,這些都會被稅局秋後算賬!
2、超標強制轉為壹般納稅人
有很多會計認為,小規模的標準是年500萬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計開票額控制在500萬以內就沒問題,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政策中說的年銷售額,指的是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銷售額,並不是我們理解的公歷年度1-12月。正是因為理解有誤,每年都有很多小規模納稅人被強制轉為壹般納稅人,對於進項抵扣較少的企業來說,無疑增加了稅收負擔。
3、壹址多戶開具發票
在同壹地址註冊多家小規模納稅人來開具發票,同壹IP地址對外開具發票等等。
4、短時間內開票異常
有壹些剛成立的小規模納稅人,短時間內開具大量發票,且法人或負責人年齡偏大或戶籍不在本地等等。
5、個體戶不記賬
稅局明確: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需要記賬,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需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
6、個體戶沒有業務,可以不報稅
很多個體戶,將零申報和不申報混淆。認為自己符合零申報的情形,就可以不報稅。註意了,零申報頭不申報,零申報也是需要在規定時間向稅務局進行報稅!且,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7、個體戶免稅,不用交稅就不用報稅
這裏的免稅是指個體戶月銷售額15萬元或季度45萬以下可免征增值稅。很多人認為,沒超過免征額不用交稅就不用報稅,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個體戶銷售額無論有沒有超過月15萬或季45萬元的,都應當記賬報稅,只有申報了才可以享受免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