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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發協查函嚴重嗎

稅務局發協查函十分嚴重。

稅務協查是協助稅局稽查部門進行稅務稽查的工作,為稅務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及快捷,準確,方便的查案工具及手段。協查通報是指上級機關以書面的形式要求下級機關協作調查某個事項,壹般來說被協查通報的事項大多都是涉嫌違法或違規的事項。協查通報不僅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提出要求,還有通告下級機關對類似事項提高警惕,充分重視,引以為戒的含義。國稅稽查局的工作包括正常檢查、專項檢查、舉報檢查及上級交辦的檢查,大多的協查案件都是發票協查。由省局將案件報到國家局,國家總局通知涉案地方省局協辦,協辦局將檢查結果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國家局。為防範和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為,稽查局采取措施,加強發票協查監控管理,發揮發票協查工作的重要功能,確保協查案件的查處質效。

《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 委托方對稅收違法案件中需調查取證的發票采取發函或者派人參與的方式進行協查。發函是指委托方向受托方發出《稅收違法案件協查函》,包括寄送紙質協查函和通過協查信息管理系統發出協查函。紙質協查函原則上采取同級發函的方式進行。

稅務稽查局發出的協查函可以撤回,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作為稅務協查的客體,工作註意如下幾點:

1、如實填寫。準確、完整、有針對性;

2、證賬表單。註意數據之間勾稽關系;

3、個別地方若需掩飾,需要環環相扣,能夠自圓其說。國家稅務總局應當逐步推進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信息化,將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全面納入協查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法律依據

《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章 委托協查 

第六條 委托方對稅收違法案件中需調查取證的發票采取發函或者派人參與的方式進行協查。

發函是指委托方向受托方發出《稅收違法案件協查函》,包括寄送紙質協查函和通過協查信息管理系統發出協查函。紙質協查函原則上采取同級發函的方式進行。

派人參與是指重大案件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案件,委托方可派人參與受托方的調查取證,提出取證要求。 

第七條 委托方根據案件查辦情況,確定協查對象,需要發起委托協查的,向受托方發出《稅收違法案件協查函》。

《稅收違法案件協查函》內容包括:委托方案件名稱、基本案情、涉案發票記載的信息、已掌握的疑點或者線索、作案手法、提出有針對性的取證要求、回復期限、組卷及寄送要求、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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