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個人社保不是稅務局進行繳納的。法律明確規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直接去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而不是去稅務局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為,稅務局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從事稅收的相關業務,而社會保險費不屬於稅收,所以當地的稅務局是不能收取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就是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五個險種,是勞動法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納的壹種強制性保險,社會保險能為在崗職工提供最基礎的保險保障。對於社保繳納,是當月交當月的,但是扣款是從下個月開始扣除,社保是每個月10號之前進行統籌,如果沒有辦法實現當月繳納,就會導致社保斷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