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滯納金是由於滯納稅款而產生的,是對納稅人逾期繳納國家稅款的壹種補償,也可以理解為壹種懲罰措施(每日萬分之五,每年攤到18.25%,相當於納稅人向國家借高利貸),目前國家沒有公布稅收滯納金減免的規定,任何人無權減免。稅收滯納金是由於滯納稅款而產生的,是對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行為的懲罰,是不可以減免的。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十五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