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報申報時間是在每年的上半年。每年上半年具體的時間是從1月1日至6月30日,都可以對年報進行修改和申報。企業年報包括以下內容: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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