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對象為辦理ETC卡的客戶,未辦理ETC卡的客戶不能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
(2)取得紙質的通行費發票,只有過橋、過閘的紙質發票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其他的不管是高速公路、壹級、二級公路的都不能再計算抵扣增值稅,都只能作為記賬憑證;
(3)開過預付卡充值發票後,就不能在消費後再次開具通行費發票。
二、辦理ETC的用戶開具的發票有下面幾種
a.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征稅發票)
b.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征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不征稅發票).
c.ETC預付費(儲值卡)自行選擇在充值後開具的預付卡發票。
三、關於稅率欄的顯示和抵扣
征稅發票,稅率欄有三種可能。
通行費征收稅目為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壹般計稅下稅率9%。3%
征稅發票,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不管稅率是多少,我們直接以取得的征稅發票上註明的稅額來抵扣增值稅。
具體做法,我們需要登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勾選、統計、簽名確認後填寫申報表抵扣。
通過勾選平臺查詢到相應的發票,然後勾選。
財稅2016第86號文件:
壹、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3%)×3%。
壹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壹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並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法律依據:
《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第五條通行費電子發票其他規定
(壹)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二)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按照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三)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進行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