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必須遵紀守法,忠於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具備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註重團結協作的優良品質。
(二)必須是已在西安工作、與在西安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以及來西安自主創業的人員。單位條件在西安市註冊滿1年並依法納稅的用人單位,可為法定退休年齡內的員工(含法人)申請人才認定。各人才認定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認定部門)按照隸屬與屬地原則受理
1、市級委辦局所屬的企、事業單位人員申請認定,受理部門為其市級主管部門;
2、區縣(開發區)委辦局所屬的企、事業單位人員申請認定,受理部門為其所在區縣或開發區人社部門;
3、註冊或納稅在西安市的單位、非公經濟單位或自主創業人員按照屬地原則受理,受理部門為單位納稅所在地的區縣或開發區人社部門;自主創業的單位納稅在西安市級(或省級)的,受理部門為創業註冊地所在的區縣或開發區人社部門。1、認定申請表(電子版);
2、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屬創業人員的,應提供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3、最高學歷證書(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
4、最高學位證書(具有學位的人員提供);
5、職稱證書(具有職稱的人員提供);
6、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7、單位為個人繳納的近期連續3個月社會保險證明;
8、銀行出具的近期連續3個月個人收入證明;銀行出具的個人收入證明,主要為個人工資流水單等。銀行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加蓋銀行印章後,視同有效材料。
9、稅務部門出具的近期連續3個月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