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ktv偷稅漏稅如何處罰?

ktv偷稅漏稅如何處罰?

壹、ktv 偷稅漏稅 如何處罰? 偷稅漏稅罪這是壹個俗稱的 罪名 ,應該講我國現行 刑法 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了偷稅罪,第二百零三條規定了 逃避追繳欠稅罪 。《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 行政處罰 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 罰金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 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 規定處罰。 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刑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新刑法對“偷稅罪”的新表述 對比新舊法律條文的修改(新舊刑法對偷稅罪的規定附後),可以看出: 1、摒棄了偷稅概念。從通常含義上說,“偷”是指將屬於別人的財產據為己有,而在稅收問題上,應繳稅款原本屬於納稅人的合法財產,之所以發生偷逃稅行為,是因為納稅人沒有依法履行繳納稅款的義務,因此,偷稅同為與平常概念中的 盜竊 行為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繳納稅款”的表述,從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對“偷稅”概念的認識已出現變化。 從本質上講,稅收是國家憑借強制力對納稅人的財產進行的無償占有;從稅收契約論的角度來講,稅收是納稅人換取政府公***服務而提供的對價。從這個意義上說,逃避繳納稅款是納稅人違背壹種給付義務。改變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壹般的法理和常識,更加人性化,體現了我國立法的進步。 2、設立了 逃稅罪 名。將罪名由“偷稅罪”改為“逃稅罪”,用“逃避繳納稅款”取代“偷稅”,並將“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規定為“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此概括性描述顯然比舊的規定更寬泛,更具有“口袋”性質,將更有利於對犯罪行為的認定。尤其是“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5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這壹規定的變化,表明了立法者對於 經濟犯罪 更多傾向於從行為的危害結果角度進行考量,對積極主動挽回國家損失的行為,可依法予以寬大處理。較好地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也比較符合當前提倡的“社會和諧”。 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也是要遵守相應的法律 法規 ,其中就明確的規定了所有的企業都需要履行繳納稅的義務,如果企業出現了偽造、隱藏或者其他的違法手段來進行偷稅漏稅時,也是會給國家的利益造成壹定的侵害,所以國家的稅務機關也是會對當事人做出壹定的處罰。

  • 上一篇:衛生與政治歷史專業可以選什麽專業?
  • 下一篇:王維算不算詩邊塞詩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