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識別號原則上是無含義代碼。對於取得技術監督局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采用6位行政區劃碼加9位技術監督局組織機構代碼。引用6位行政區劃代碼的目的是為了首次賦碼的便捷、防止重碼出現,保證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被賦予唯壹的納稅人識別號,本身不具有任何語義。任何新開發軟件都不得單獨引用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的區劃代碼,總局統壹開發的已有軟件如果使用了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的區劃代碼,總局將統壹提出解決辦法。
納稅人識別號是納稅人數據信息內外部交換***享的基礎,應保持不變。對於已存在的納稅人識別號不必隨國家行政區劃代碼的調整而調整。對於同壹稅務機關,如果本地區不同時期的行政區劃代碼不同,其所轄納稅人的納稅人識別號的前六位可以有不同的區劃代碼。對新開辦企業可使用新的行政區劃代碼。
另外,有的企業由於是國、地稅兩局的***管戶,可能擁有兩個識別號,針對這種情況,文件中規定:國稅局、地稅局的***管戶,如果擁有兩個納稅人識別號,可由當地國稅局、地稅局雙方協商確定其納稅人識別號的前六位編碼。
對於以後數據信息采集的數據清分方法,文件中也給予了明確的規定:以後將采用主管稅務機關的識別號做為數據清分的識別代碼,所以文件中要求稅務機關指導納稅人正確填寫主管稅務機關的代碼,同時納稅人也應該註意將自己主管稅務機關的代碼填寫正確。
其實就是每個納稅的時候在稅務機關那裏所登記的號碼,對於納稅主體來說,納稅識別號是唯壹的,這是用來確定納稅的證明,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大家對於納稅人識別號是什麽這個問題還有什麽不明白的地方,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六條
稅務局(分局)執行統壹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識別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按照納稅人識別號代碼行業標準聯合編制,統壹下發各地執行。
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15位,由納稅人登記所在地6位行政區劃碼+9位組織機構代碼組成。以業主身份證件為有效身份證明的組織,即未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個體工商戶以及持回鄉證、通行證、護照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由身份證件號碼+2位順序碼組成。納稅人識別號具有唯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