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他們說是依法辦事
我想知道出自哪個法律的那個條款?
謝謝,在線等答復
解析:
如果出具了相關證件,就有權檢查有關財務方面的內容,無關的和私人的他們無權查看。
被檢查時,納稅人應盡哪些義務?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稅務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被檢查時,納稅人享有哪些權利?
1、有權核對檢查人員的證件,對檢查人員不能提供有效檢查證件或是對檢查人員不是兩人以上(含兩人)的檢查行為,妳有權拒絕接受檢查;
2、有權申請與自己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檢查人員回避;
3、有權對檢查人員違法實施檢查造成的合法權益受損害而提出賠償;
4、有權對檢查人員的不廉潔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實施稅務稽查時,稅務檢查人員有哪些權力?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條款,稅務檢查人員依法實施以下權力:
1、有權調取和檢查與納稅或代扣代繳稅款有關的賬冊、憑證和納稅資料;
2、有權責成當事人提供與納稅或代扣代繳稅款有關的文件、證明材料和有關資料;
3、有權對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的應納稅的商品、貨物和其他財產及有關經營情況進行檢查;
4、有權對有關人員進行詢問並記錄與納稅或代扣代繳稅款有產的問題和情況;
5、有權對與納稅或代扣代繳稅款有關的情況和資料進行記錄、錄音、照像、復印和復制;
6、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檢查人員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帳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調取資料時需填寫《調取帳簿資料清單》,並在三個月內完整退還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有特殊情況的,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稅務局局長批準,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檢查,但稅務機關必須載30日內退還。
7、有權實施《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賦予的其它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