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能留置送達嗎

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能留置送達嗎

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能留置送達。為了及時確定行政法律關系便於行政機關進行管理,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在當事人拒收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可以對其留置送達。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2、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3、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4、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6、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處罰決定書不交罰款,可能會面臨以下後果:

1、罰款金額會不斷增加:在規定的繳納期限內沒有繳納罰款,罰款金額可能會不斷增加,直到當事人繳納為止;

2、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因為處罰決定書是壹種行政處罰,如果當事人不按照決定書要求繳納罰款,可能會影響其個人信用記錄;

3、被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如果當事人拒絕或者無法繳納罰款,可能會被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例如扣押財產、限制消費、申請強制執行等;

4、可能會導致其他法律後果:如果當事人不按照處罰決定書要求繳納罰款,可能會觸犯其他法律規定,例如拒執罰款罪等。

綜上所述, 行政處罰決定書能留置送達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在當事人拒收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可以對其留置送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條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 上一篇:稅務師需要考多少科?
  • 下一篇:說普通話,以“圓中國夢”為主題,寫壹篇500字的作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