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 行政處罰 文件種類有哪些 1、罰款 罰款是對違反稅收法律、 法規 ,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當事人的壹種經濟上的處罰。由於罰款既不影響被處罰人的人身自由及其合法活動,又能起到對違法行為的懲戒作用。因而是稅務行政處罰中應用最廣的壹種。因此,運用這壹處罰形式必須依法行使,嚴格遵循法律、法規規定的數額、幅度、權限、程序及形式。 2、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違法所得是對行政管理相對壹方當事人的財產權予以剝奪的處罰。具體有兩種情況: (1)對相對人非法所得的財物的沒收。就性質而言,這些財物並非相對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 (2)財物雖系相對人所有,但因其用於非法活動而被沒收。 3、停止出口退稅權 停止出口退稅權是停止出口退稅權是稅務機關對有騙稅或其他稅務違法行為的出口企業停止其壹定時間的出口退稅權利的處罰形式。 4、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 對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制章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制發票的企業,可以並處吊銷發票準印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稅務行政處罰的原則是什麽 1、法定原則。 稅務行政處罰要由法定的稅務機關在法定的職權範圍內根據法定依據按照法定程序以法定的形式實施。包括主體法定、依據法定、程序法定、形式法定等。 ①主體法定。 稅務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定的國家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行使設定權、實施權。 ②依據法定。 對公民和組織實施稅務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定依據。法無明文不得處罰。 ③形式法定。 稅務行政處罰必須由稅務機關采取法定的形式進行實施。 ④程序法定。 稅務行政處罰必須由稅務機關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實施。 2、公正、公開原則。 公正是指稅務行政處罰應當合法、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適當,做出處罰決定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防止偏聽偏信,使當事人了解違法行為的性質,並給其申辯的機會。公開是指稅務行政處罰的規定要公開,處罰程序要公開。 3、以事實為依據原則。 以事實為依據原則是指設定和實施稅務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 4、過罰相當原則。 過罰相當原則是指設定和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要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5、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處罰與教育相結合 原則是指實施稅務行政處罰,糾正稅務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當事人自覺守法。 6、監督、制約原則。 監督、制約原則是指對稅務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實行兩方面的監督制約。壹是稅務機關內部的,如調查取證與處罰決定分開,作出罰款決定的機關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當場作出的處罰決定報送所屬的行政機關備案。二是稅務機關外部的,包括稅務系統上下級之間的監督制約和司法監督,具體體現主要是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 訴訟 。 7、壹事不二罰原則。 稅務處罰是針對交稅問題的,大家都知道中國是納稅大國,只要在中國境內取得了收入,那麽原則上是需要進行繳納稅費的,個人需要繳納 個人所得稅 ,企業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不繳納稅費是 偷稅漏稅 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會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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