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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社保和昆山統壹嗎?

昆山社保和蘇州社保不統壹。

昆山醫保符合蘇州市統籌。

7月1起,昆山的參保人去蘇州就醫更方便了。

6月30日,昆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異地就醫持卡結算工作推進會召開。

會議指出,昆山市從2020年7月1開始實施醫療保險基本政策和待遇標準調整,並有序逐年推進。經過2-3年的過渡,全面實現了我市醫療保險與蘇州市級統籌的整合。

什麽是蘇州城市總體規劃?

市級統籌將蘇州市7個縣級醫保統籌地區統壹為1個市級統籌地區,統壹政策、待遇標準和經辦服務,有利於增強制度公平性,增強醫保基金抗風險能力,促進進城就業和就醫的人員流動。今年4月起,蘇州實行醫保基金統壹征繳,全市醫保基金壹個統籌,壹個大賬戶。

今年是蘇州市級統籌的第壹年。昆山市醫保部門按照調整方案確定的時間表穩步推進,以下政策調整自7月1日開始實施。過來看壹看。

01,合並簡化我市基本醫療保險蘇州異地就醫政策。

蘇州市級統籌後,居民醫保可以報蘇州市外門診嗎?

妳是什麽時候拿到蘇州就醫“壹卡通”的?

為回應參保群眾的殷切期望,進壹步優化參保群眾異地就醫,

昆山市在過渡期內率先在蘇州市範圍內合並簡化異地就醫政策。

將納入蘇州市範圍外轉來的門診費用報銷範圍,報銷比例仍按我市原規定執行,直至市級相應項目調整。

合並簡化蘇州市出國和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取消居住證明或具有轉診資格的醫院出具的出國就醫證明,參保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各醫保經辦窗口和具有轉診資格的醫院,或通過昆山人社網上微信官方賬號辦理蘇州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

合並簡化蘇州範圍內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後,參保人在壹個醫保年度內在本市和蘇州範圍內異地住院兩次及以上的,降低最低起付標準,其中第二次最低起付標準為50%,第三次及以上最低起付標準為100元。

參保人員辦理登記手續後,直接持社會保障卡到蘇州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在蘇州市範圍內辦理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壹年有效期在今年下半年到期的,不需要重復辦理,有效期自動延長。

未按規定辦理掛號手續,直接到蘇州某就醫地就醫的,暫按原降低報銷比例的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從7月1日起,我市職工和居民到蘇州異地就醫,不僅納入了居民醫保的門診費用,而且簡化了登記備案手續,不再需要提供異地居住證明或辦理轉診轉院證明,極大地方便了我市參保人員在大城市自主就醫。

02、調整部分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直接結算限額。

取消《關於進壹步加強醫療救助幫扶病殘人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發[2017]21號)中關於病殘人員在本市龔輝醫療機構就醫,累計門診救助費用超過5000元時,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銷的規定。上述超出部分將改為繼續直接抽卡進行實時輔助。

調整本市職工醫保I類特殊疾病人員(放化療後惡性腫瘤、重性精神疾病)門診費用可使用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直接劃卡結算限額,限額由當年規定的2萬元提高到5萬元。超過5萬元的門診醫療費用,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繼續刷卡結算,並持有效憑證在本市醫療保險零星報銷窗口申請報銷,費用自理。

上述已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的人員,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時同步調整。

03、統壹大額醫療費用社會統籌基金標準。

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更名為大額醫療費用社會統籌基金,調整為按月征收,籌資標準為5元/人/月。2020年6月底前,已按60元/人·年標準領取的,2020年不再調整退還,從2021 1開始按月領取。

特別提醒,我市原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與2015建立的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不同。

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原我市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是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之初建立的配套制度,主要用於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年度內住院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封頂線部分的補助。

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

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建立於2015,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大病保險。在我市,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參保人享受城鄉壹體化的大病保險,年內自身合規醫療費用達到壹定標準即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04、統壹職工醫保在職和靈活人員個人賬戶分配比例。

45周歲以下的在職和靈活就業人員按其繳納工資總額的3%計入,45周歲以上的按其繳納工資總額的4%計入。

2020年7月1日起,新增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含2019年2月底前停止繳費人員)統籌後按上述新增比例劃入個人賬戶。對2020年6月底前參保並已按老標準分配年度賬戶的在職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再清算“老辦法養老”,新標準從20265438年7月+10月1日起執行。

蘇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比例調整項目調整後,我市在崗和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賬戶轉移比例較之前下降了0.5%-1%,但大城市實行統壹的個人賬戶轉移比例體現了醫保待遇的公平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得到充實,保障能力得到增強。

05、建立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

我市原職工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按規定的繳費比例設立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參保人員的普通門診和門診慢性病費用由原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而不是從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列支。

在蘇州原有的七個醫保統籌地區中,有的地區單獨設立了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有的地區像我們市以前沒有設立。

蘇州市級統籌後設立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統壹制度,便於蘇州市級統籌後醫療保險基金統壹規範核算。

分離後過渡期內,我市職工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合並征收,單位繳費比例按蘇州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明確要求執行。

06、統壹職工醫療保險住院。

職工統壹醫療保險住院待遇與統籌標準壹致。

市級統籌職工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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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級統籌後,蘇州各地部分項目的安全水平有升有降是必然的。但在全市範圍內實行統壹的醫保政策,體現了待遇的公平性。在“市場壹盤棋”下,總體保障水平保持均衡,同時醫保基金的保障能力和經濟能力顯著增強。

蘇州市市級統籌醫療保險政策的調整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按照應調盡調、分步實施、逐項調整、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後期我市將在統壹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含特殊醫用材料)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統壹職工醫保結算周期、統壹職工醫保繳費基數、 統壹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撥比例,統壹職工醫保門診待遇,統壹居民醫保覆蓋範圍和人員分類,統壹居民醫保門診待遇和住院待遇,統壹門診慢性病和門診具體項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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