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稅務局三分局提醒,市區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每月最低繳費金額合計為1010.4元,稅務部門將於每月中下旬陸續發起扣款;
2、蘇州社保繳費基數維持十二檔,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暫調整為3800元;
3、社保繳費時間各地不同,壹般為每月10號繳費;
4、社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對應公司社保臺賬,20號統壹從各個公司社保專戶裏扣去各個員工的社保費用。
23號之後每個員工都能相應的查到自己的社保賬戶繳費明細。
社保的繳納規定:
1、繳納主體:通常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同承擔社保費用;
2、繳納比例:不同地區和不同類型的社保,其繳納比例有所差異;
3、繳納基數:社保繳納基數壹般與個人上壹年度的平均工資相關;
4、繳納頻率:社保費用通常按月繳納,但具體規定可能因地區而異;
5、補繳處理:若發生欠繳情況,用人單位和個人需按規定補繳社保費用;
6、繳納渠道:社保費用可以通過銀行轉賬、網上支付等多種方式繳納。
綜上所述,蘇州社保每個月的扣款時間為每月的20號左右,市區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每月最低繳費金額為1010.4元,繳費基數為3800元,繳費時間壹般為每月10號,社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對應公司社保臺賬,23號之後員工可以查到自己的社保賬戶繳費明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