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項目不屬於最低工資
1,加班費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
3、職工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4、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職工福利等。
個人推薦
201年8月起,江蘇蘇州調整最低工作標準,小時工資由之前的18元漲到22元,增加了很多勞動者相應的勞動報酬。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的津貼,住房公積金等。不是最低工資的壹部分。江蘇省各市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可登錄官網,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查詢。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7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由8月2021調整為8月1。特此通知如下: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壹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020元/月調整為2280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蘇州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ⅰ類地區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18.5元/小時調整為22元/小時。
3.企業支付給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儉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當按小時支付,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