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納稅人在發放工資薪金時,如果想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看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寫扣除信息,選擇推送至用工單位。單位在稅務系統中更新納稅人的扣除信息後,將在下次發放工資時,自動為納稅人扣除符合條件月份至申報月份的累計扣除額;
如果納稅人希望在2022年年度匯算清繳時再次享受,也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年度匯算清繳,補充符合條件月份的專項附加扣除。
例如,如果納稅人的子女出生於2021 1,則納稅人從2022年起將有資格享受專項附加扣除。4月份,納稅人將嬰兒信息提供給受聘單位,單位可在4月份發放工資時為納稅人申報1至4000元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子女出生於2022年2月的,從2022年2月起,納稅人就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單位可以在4月份發放工資時為納稅人申報2月至4月累計3000元專項附加扣除。
2.3歲以下嬰幼兒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嬰幼兒信息怎麽填?
答:壹般來說,嬰兒出生後,他/她會得到壹份出生醫學證明,上面有他/她的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和其他信息。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抵扣信息表填寫子女信息。您可以選擇“出生醫學證明”作為證明類型,並填寫相應的編號和嬰兒的出生時間;如果嬰兒已被賦予居民身份證號碼,您也可以選擇“居民身份證”作為證件類型,並填寫嬰兒的身份證號碼和出生時間。寶寶的名字是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件,也可以作為證件填寫。
極少數尚未取得上述證件的人員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並在備註中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不會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後續納稅人取得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居民身份證號碼的,可及時補充更新。如果稅務機關聯系納稅人核實相關情況,納稅人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向稅務機關推送證明照片等證明材料,證明真實性,從而繼續享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