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處理辦法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76號)第十四條規定:“跨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營合並納稅人(以下簡稱合並納稅人)的優惠項目, 具體辦理如下: (壹)分支機構享受收入減免、R&D費用加計扣除、殘疾人安置、促進就業、部分區域稅收優惠(西部大開發、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前海、廣東橫琴、福建平潭)、購買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稅收抵免,二級分支機構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其他優惠事項由總行統壹備案。(二)總機構匯總二級分支機構申報的優惠項目,填寫《納稅企業分支機構申報優惠項目清單》(見附件3),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壹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同壹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內跨地區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優惠項目的備案管理,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如果我申請免稅,我該怎麽辦?
免稅的備案要在主管稅務大廳和稅務APp進行。
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需要每年備案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事項處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76號):第八條企業享受定期減免稅,在享受優惠的第壹年申報。
在減免稅起止時間內,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未發生變化的,不再履行備案手續。享受其他優惠項目的企業應每年辦理備案手續。企業同時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或者壹項稅收優惠需要分項目核算的,應當單獨申報。主要包括:R&D費用加計扣除、收入減免項目,以及購買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優惠事項專用設備的稅收抵免。定期減免稅按照《目錄》優惠項目“政策概述”中所列的“定期減免稅”執行。第九條在常規減免稅優惠項目備案後的有效年度內,企業減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壹)仍符合優惠項目,但備案內容需要變更的,企業應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變更備案手續。(二)不再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企業應主動停止享受稅收優惠。增值稅免稅申報?
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如果公司開具20600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收入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提醒1
免征增值稅不需要備案。
只要滿足“月銷售額在3萬元以下或季銷售額在9萬元以下”的條件,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而且不需要去國稅機關備案。
提醒2
銷售也包括不開發票的銷售。
很多納稅人有壹個誤區,認為只要月開票額在3萬以內就可以享受優惠,而忽略了不開票的銷售額。
實際上,這裏的銷售包括所有不含稅的應稅銷售、使用過的不含稅的應稅固定資產、免稅銷售和出口免稅銷售,所以也包括不開發票的銷售。以上銷售總額合格,才能享受優惠。
提醒3
如果妳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妳就要繳納增值稅。
享受此項優惠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的,可在收回全部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按規定開具紅色專用發票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如果您無法收回全部優惠券或紅墨水,則代特價機票支付的稅款將不予退還。
提醒4
免稅銷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為專用發票的受票人是可以抵扣稅款的,如果20600元的收入既開具了專用發票,又享受了免稅政策,就會導致稅款的流失。因此,小規模納稅人要開具專用發票,需要提前納稅,不能享受“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單位暫免”的稅收優惠。
提醒五
免征增值稅的金額計入營業外收入。
實現收入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月末確認免征增值稅收入時: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政策壹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第52號
為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現將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的,從2065,438+08,1,到2020,12,365,438+0。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7 12.27
政策2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向消費者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二)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