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地區采礦業的管理,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有效監控稅源,現就阿勒泰地區礦山企業推廣應用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壹、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地區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推廣領導小組。
組長:劉頌東 地委副書記、行署常務副專員
副組長:哈爾肯 行署副專員
成員:陳祺 地委副秘書長、財經辦主任、口岸辦主任
張照誌 地委副秘書長
宋柯 行署副秘書長、經貿委主任
陳維斌 行署副秘書長、國土資源局局長
李玉新 行署副秘書長、發展改革委主任
買衛傑 地區財政局局長
張利江 地區地方稅務局局長
範秉武 地區國家稅務局局長
朱長軍 地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唐海基 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斌 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高明 地區公安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地委財經辦,辦公室主任由地委副秘書長、財經辦主任陳祺同誌兼任,工作人員由地委財經辦、地區經貿委、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國土資源局、工商局抽調。
二、職責分工
1.地區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推廣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地區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推廣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2.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落實領導小組做出的重大決策,監督、檢查各縣(市)監控系統推廣實施及運行等情況。參與質量監控系統設備選型和招標工作,協調解決設備安裝、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發展改革委:申請立項並爭取資金補助。
4.地區財政局:負責組織設備招標采購、安裝調試及運行維護所需資金的籌措、管理等工作。
5.地區公安局:依法查處阻撓或妨礙設備安裝、調試和擅自拆卸、改動、破壞、損毀系統設備等違法行為。
6.地區稅務部門:負責做好聯網和監控數據統計、分析、查詢及使用工作,負責制定相關的配套制度、工作規程,加強日常監管,確保正常運行;負責礦產品產量的核定工作。
7.地區經貿委、國土局、安監局:配合各部門做好服務工作並及時和相關部門溝通取得數據做好監控數據統計、分析、查詢及使用工作。
三、監控企業範圍
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是指在礦山企業的生產礦井或進原礦(或出精礦)傳送帶上各安裝壹套產量計量檢測裝置,實時傳輸礦山企業實際產量的網絡系統。各職能部門可以利用該系統隨時監測礦山企業的產量和設備運行情況。
各縣(市)所有證照齊全、依法取得開采資格的礦山企業,原則上都應安裝使用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各縣(市)根據本地實際盡快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對確應條件不具備、暫不能安裝的企業,經縣(市)人民政府審核認定後,以書面形式報地區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推廣領導小組備案。
四、工作實施步驟和時間要求
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壹階段:前期準備階段。各縣(市)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推廣實施方案,務必於2009年2月底前報地區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推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地區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
第二階段:制定技術方案及設備采購階段(2009年3月10日~4月30日)。聯系監控設備生產廠家實地考察試點縣市礦山企業,制定技術方案,由縣(市)組織對設備招標采購工作。
第三階段:設備安裝及調試階段(2009年5月1日~6月15日)。依據技術方案進行設備安裝、基數設定、搭建監控數據處理中心等工作。設備安裝後進行調試,於2009年6月底開始正式投入使用。
五、工作要求
1.地區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的建立工作以及運行監管由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政府主管財稅的領導任組長,財政、國土資源、經貿、安監、公安、國稅、地稅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系統建設的組織、協調及設備的選型、招標、安裝,保障系統正常運行。各縣(市)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推廣實施方案,於2009年3月5日前報地區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地區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全地區力爭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設備安裝工作,並實現監控系統的正常在線運行。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後,所有新建礦井選廠時,必須同步安裝該監控系統。
2.各縣(市)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數據接收系統及數據中心設在稅務部門。設備安裝和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由縣(市)人民政府財政負擔。因礦山企業的原因導致監控系統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礦山企業承擔修復監控設備的全部費用。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監控系統的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監控系統管理辦法及相關保障措施,保證監控系統正常運行。
3.各縣(市)在安裝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期間,應統籌考慮安監、環保等部門安裝電子監控設備的相關需求,盡可能整合推進,以達到節約財政支出,實現資源***享的目的。
4.納入監控系統管理的礦山企業名冊由縣(市)經貿委、發改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地稅局、安監局等部門***同確定,並將名冊報地區及同級人民政府監控系統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本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後,新建、閉坑、停辦、轉讓礦山企業的,應依照有關規定向監控系統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安裝、註銷等手續。
5.推行質量監控系統是今後壹個時期內地區全面加強礦產企業生產信息化管理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地區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進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6.各縣(市)、地區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人員學習和培訓,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監控系統的操作要領和使用方法,與技術服務單位、企業建立順暢的溝通渠道,及時解決問題,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