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當地時間2月3日,泰國總理巴育主持召開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峰會,批準推出10年長期居留簽證(LTR),吸引投資者、退休人員和高潛力人才赴泰國投資、度假和工作。對此,泰國內政部將在未來壹個月內修改相關公告的措辭,並提交泰國國土部門研究更多簽證相關權益,然後正式發布公告予以實施。
泰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委員會秘書長Thanucha在會後表示,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多項重要措施,包括:
1.批準泰國吸引高潛力外國人在泰國投資以刺激經濟的原則。此前,泰國內閣已於20265438年9月14日批準了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委員會的相關提案。
2.為高潛力外國人推出10年長期居留簽證。根據泰國內政部提交的部長公告,符合類型要求的外國人在特殊情況下將被允許長期留在泰國,主要針對四個目標群體,即高凈值個人、退休人員、有意在泰國工作的人和有特殊技能的人。
相關提案涵蓋提交簽證申請的資格和標準,包括:
1長期居留簽證總期限為10年,允許在泰國停留5年。
之後可以提交進壹步居留5年的申請,出入境次數不限。外國人及其家屬,包括配偶和子女(20歲以下),享有同等權利,但不超過4人。
31年期滿後,必須告知相關負責人其居住地址(原規定為每90天告知壹次)。
被允許留在泰國後,壹次最多可以工作5年。
其他用途,可以申請國內居留。
至於居住期間的財產和土地使用權,本次會議授權泰國國土部門研究更多細節,下個月重新提交給CDC審議。在稅收優惠問題上,會議授權泰國稅務局起草皇家法令,明確規定長期居留簽證持有者的稅收優惠。
此外,會議還授權海關部門制定長期居留簽證持有者旅行便利指南,並設立長期居留簽證服務中心(LTR-Servicecenter),指定投資促進委員會(BOI)為設立和管理這壹中心的主要單位,為獲得LTR簽證的外國人提供便利和咨詢,實施通過吸引具有高潛力的外國人來刺激經濟和投資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