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貿易備案
從事來料加工貿易的外貿企業應持以下資料到主管退稅機關備案:
①《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
②《來料加工登記手冊》;
③進、出口合同;
④主管退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來料加工免稅證明的辦理
外貿企業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免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後,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貨物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並轉交給生產企業。由進行加工的生產企業持此證明向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貨物及其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 3、來料加工貿易的核銷
貨物出口後,外貿企業應持下列資料向主管退稅機關申請辦理核銷手續:
①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報關單;
②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或結案證明;
③出口收匯核銷單;
④主管退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免稅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免除全部應納稅款,是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鼓勵、扶持或照顧的特殊規定,是世界各國及各個稅種普遍采用的壹種稅收優惠方式。免稅是把稅收的嚴肅性和必要的靈活性有機結合起來制定的措施。
法定免稅是指在稅法中列舉的免稅條款。這類免稅壹般由有稅收立法權的決策機關規定,並列入相應免稅稅種的稅收法律、稅收條例和實施細則之中。這類免稅條款,免稅期限壹般較長或無期限,免稅內容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壹旦列入稅法,沒有特殊情況,壹般不會修改或取消。這類免稅主要是從國家(或地區)國民經濟宏觀發展及產業規劃的大局出發,對壹些需要鼓勵發展的項目或關系社會穩定的行業領域,給予的稅收扶持或照顧,具有長期的適用性和較強的政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