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20年天津市生育津貼
懷孕津貼報銷標準
1,懷孕不滿12周的女職工產前檢查費400元;
2.12周後但不足16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為600元;
3.16周至不足28周終止妊娠產前檢查費限額為800元;
4、妊娠28周以上或分娩的產前檢查費限額為1100元。
生殖營養和圍產期保健津貼的報銷標準
產婦營養300元,圍產期保健700元。
壹次性生育津貼報銷標準
1,流產400元;
2、順產2400元;
3、難產和多胞胎為4000元。
二、天津市生育津貼報銷申請材料
(1)產前檢查費
1,報名費收據(生育保險蓋章);
2、門診收據“社會保障報核聯”(生育保險章);
3、門診費用機打明細。
(二)門診醫療票據
1,報名費收據(生育保險蓋章);
2、門診收據“社會保障報核聯”(生育保險章);
3、門診費用機打明細;
4、門診計劃生育證明(生育保險章、診斷證明章);
5、處方底聯(按項目審核);
6.檢查報告的副本(在項目審查期間提供);
7、門診病歷復印件(由項目審核提供)。
(3)住院醫療費用票據
1,住院醫療費用《社保報告單》核查(生育保險章);
2.住院費用清單;
3.產婦住院手術證明、住院後計劃生育手術證明、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診斷證明;
4.出院小結(出院記錄復印件,加蓋病案科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