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政策
1、在稅收窪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作為合作對象。 幫助企業在在收窪地註冊設立個人獨資企
業,作為企業的業務合作對象。
因個人獨資企業依法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只存在增值稅和個稅,個稅按照當地稅優政策,服
務業按照0.5-3.5,建築業按照0.35-2.45,商貿類按照0.25-1.75。在繳納以上稅費之後,個
人獨資企業賬戶中的款項即可自由支配。
2、對於按月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月生產經營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個人所得
稅征收率為0。
月生產經營收入在2萬元(含)至5萬元之間的,對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
征收個人所得稅。
月生產經營收入在5萬元(含)至10萬元之間的,對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8的核定征收率
征收個人所得稅。
月生產經營收入在10萬元(含)以上的,對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1.4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