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專2016〕30號)規定:“二、對個人屬投資者持有2016-2018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機構在向個人投資者兌付利息時代扣代繳。三、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鐵路總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3. 鐵道債 減免稅收 什麽時候開始對個人投資者持有2016-2018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這是過去5年相關政策的延續。
4. 鐵道債的債券特點1.發行主體特殊
長期以來,鐵道債發行主體是中華人民***和國鐵道部,鐵道部是國務院回組答成部門,由國務院組成部門發行企業債券,這是鐵道部政企合壹體制下的特殊表現形式,在中國企業債券發行主體當中具有唯壹性。
2.信用等級特殊
由於發行主體特殊,鐵道債具有準政府信用,債信等級高。2011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鐵道部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為政府支持債券,發行募集時,可向投資人明確(國家發改委發改辦財金[2011]2482號)。
3.稅收政策特殊
為體現國家對鐵路建設的支持,2011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對企業持有2011-2013年鐵道部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1]99號),國家對鐵道債的機構投資人給與了稅收優惠政策,在中國企業債券稅收政策中具有唯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