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調機關各處室、中心(所)的工作。
2.負責起草黨工委、管委會綜合文稿,牽頭研究全局決策和經濟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貫徹上級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重大決議、決定精神,並監督執行。
3.負責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文件、檔案、機要、保密、綜合信息統計等日常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管理和發放。
4.負責會議、接待、通訊、考勤、車輛、公物、衛生的管理。
5、負責新區幹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協助分管領導做好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人力、群團工作。
6.帶頭處理來信來訪。
7.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承擔黨工委日常工作。
2、負責黨工委工作落實的監督檢查。
3、負責黨工委決議的組織實施。
4.協助有關領導承擔組織人事、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統壹戰線、幹部教育、紀檢監察、人民武裝、群眾團體等具體工作。
5、負責社區黨建工作和* * *與轄區內單位黨組織的共建、共建工作。
6、負責黨工委重要文稿的起草。
7.完成黨工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推進新區項目實施的計劃和方案,承擔新區各類項目的評審和申報工作。
2.負責新區項目建設服務,為已建企業提供後續管理服務,指導企業實施產品結構調整和科技創新,組織企業實施名牌戰略。
3、負責制定新的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分析經濟運行形勢,協調有關部門解決經濟運行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負責經濟數據的綜合統計。
4、負責行業管理,推動特色產業、新興產業和全民創業。
5.貫徹國家環保政策,做好轄區內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企業“三廢”的排放和處理,及時與環保部門溝通,確保不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故。
6.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國家建設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新區建設規劃方案和規劃管理辦法。
2、負責制定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相關信息統計。
3.承擔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和企業建設計劃的審批、申報、施工管理和安全生產。
4、負責實施轄區內住宅區的規劃劃定工作,做好私有房屋的管理和房地產項目的管理服務;宣傳房屋拆遷政策,依法協調組織拆遷工作。
5.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牽頭制定新區財政、國有資產、財務會計基本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新區財政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新區政府性基金、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支出的監督管理。
3、負責新區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會計核算、國有產權界定和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籌集新區建設和發展資金。
4.牽頭對新區所轄單位實施清產核資,承擔綜合財務統計,分析預測財政收支運行情況,提出加強財務管理的可行性建議。
5、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和管理,加強村級財務審計和監督,搞好社區財務記賬制度。負責各種rose報表和決算的編制。
6、負責加強轄區內財務人員的管理、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強化財務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負責所有由亭湖新區出資並進行招標的項目,並對招標全過程進行監督。
8、負責亭湖新區出資的所有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前,審核相關合同的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為最終簽訂合同提供價格依據。
9、負責協調國家、地方稅務和財政部門及財政收入入庫,加強稅收政策的指導、解釋和執行,並開展稅收知識培訓。
10,負責社區年終考核兌現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和保密。
11.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所轄社區(村)基層組織和陣地建設,牽頭社區(村)綜合治理工作。
2、負責轄區民政、科技、體育、衛生、體育等公益性社會事業。
3、負責轄區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負責防汛抗旱、動物防疫等工作;負責減輕農民負擔、農村土地承包、農民土地保障和土地使用權流轉。
4.負責轄區內殘疾人的登記、培訓和救助;負責殘疾軍人、復員軍人、烈士家屬等優撫對象和退休老工人等民政對象,組織好新區、新社區的“雙擁”活動。
5.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社會事務辦公室工作流程:
(1)殘疾證辦理流程:
殘疾人填表——新殘聯錄入殘疾人信息並加蓋殘聯印章——表格上報區殘聯——區殘聯進行集中評殘發證——新殘聯頒發證書。
(2)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流程:
申請人持非聾啞人壹、二級殘疾證復印件、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無固定收入或固定收入低於保障金額的證明向村(居)委會提出申請。村(居)委會進行初審並公示五天。無異議後,報社-社會事務處進行審核公示,為期五天。無異議後,向區民政局申報——通知申請人開立銀行賬戶——到區財政局辦理發放手續。
(3)廉租房管理流程:
申請人持申請報告、低保(貧困證明)復印件、無住房證明或租房協議向社區提出申請――經社區對申請人進行初審後, 報社――社會事務辦公室核對申請人情況――低保領導小組辦――經理(社會事務辦公室主任)簽字――分管領導簽字――加蓋管委會公章――上報市行政審批中心窗口。 (申請實物配租,必須在新區審核前到市房產管理中心蓋章,證明無房屋產權登記)
(4)經濟適用房的流程:
申請人攜帶個人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結婚證復印件、無房或小於當地保障面積的房產證明到居委會申請——社區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初審後,報事務部門——社會事務部門審核,有疑問的進行調查走訪——新區領導小組辦——區房產局審核——市房產局打印低收入住房。
(5)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辦理流程:
申請人持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個人申請等病歷向村(居)委會提出申請——村(居)委會安排人員調查申請人情況,調查員簽字,村(居)委會辦,公示,主任簽字,村(居)委會蓋章,報事務處——社會事務處審核。對有疑問的家庭進行調查走訪——低保領導小組進行調查結果確認是否符合條件並公示——加蓋辦公室公章,報民政局審批——辦理低保戶儲蓄卡,憑賬號到財政局集中辦理資金發放手續——社會事務部門建立低保檔案,填寫低保金, 並留下1份審批表和調查表供社區存檔,並向申請人宣傳低保相關規定。 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宣傳國家和上級政府有關城市管理法規,制定轄區內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環境衛生、市容和“門前三包”等工作的監督管理。
3、負責轄區內道路、溝渠、河流的清掃和垃圾清運;協助開展創建文明衛生城市活動。
4.負責轄區內市政設施、規劃建設、園林綠化、無照商販、占道經營的管理,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
5.協調項目水電業務和現場管理。
6.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貫徹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各類就業服務和就業困難群體再就業援助服務。
2、負責征集崗位,配合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為區內企業輸送勞動力;承擔綜合人力資源信息統計工作。
3、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承擔社會保障擴面征繳和基礎管理服務。
4、負責轄區內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5.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人口理論、避孕、優生優育等科學知識。
2、負責轄區內育齡婦女避孕、節育、保健和優生技術服務,及時掌握適齡婦女懷孕信息並反饋。
3、負責本轄區村(居)計劃生育專業戶的業務培訓和指導,不斷提高計劃生育工作的實效性。
4、做好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管理及生殖健康技術服務工作,規範避孕藥具使用,建立健全相關檔案臺帳。依法做好計劃生育相關證件發放和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
5、負責計劃生育統計、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及時上報與計劃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
6.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指導、督促轄區內生產企業和建築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
2、組織和指導企業相關人員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
3、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協調有關部門處理企業和在建項目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矛盾和問題。
4、對各企業年度安全生產、環境目標、指標和任務進行分解,年終對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和匯報。
5、制定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6.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群眾性文藝宣傳活動。
2、負責加強本地區文化基礎設施和業余文化骨幹隊伍建設。
3、負責文物和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的收集、整理和保護;協助查處非法音像制品和圖書,承擔信息統計工作。
4.普及科技文化知識,傳遞科技經濟信息,服務群眾致富和振興鄉村經濟。
5.負責有線電視和有線廣播的信息傳輸、網絡建設和維護。
6、村(居)群眾文化事業、民間藝人和文化個體戶管理。
7.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工作職責:
1.指導和管理轄區人民調解工作,組織民間糾紛的預防、調查和調解,參與疑難復雜民間糾紛的調解,受理與人民調解工作相關的信訪。
2、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工作,組織管理、教育和幫助社區服刑人員。
3、指導和管理本地區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工作,參與法律援助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5、組織開展法制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
6.組織基層依法治理,為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參與亭湖新區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審查,參與亭湖新區組織的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檢查,了解並向上級反映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7.協助亭湖新區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8.參與亭湖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亭湖新區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