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兩種比較麻煩。資產的設計和轉讓需要國家委員會的指導。
如果是有限公司,我就壹壹回答。
為什麽要免費轉讓資產?土地設計的話,肯定會有4%的契稅,營業稅,5%的增值稅,可以拉平,但是B公司的年終財務報表會有什麽反應?無償取得的財產直接進入資本公積,繳納20%所得稅。
第二種方式。看妳對發展有多好了。國企的弊端是產權不清,責權不清。我們應該設法弄清楚妳們領導人的意圖。如果說發展的目的是理順產權關系,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用激勵和約束來改善目前的企業,那麽目的就是產權多元化,讓股東、員工和經營者實現發展的協調統壹。那麽我不推薦第二種方式。第二種方式,某種意義上直接把B(或其部分管理運營職能)變成了A的項目公司。好處是也許A的壹部分資產可以和B結合產生協同效應,但是產權結構還是沒有理順。
所以妳首先要搞清楚領導的意圖,是出於管理的需要還是治理的需要?
最後,我的建議。如果真的轉了。建議以股權轉讓的方式轉讓全部資產。如果是其中的壹部分,就用部分資產與B公司組建合資公司。然後以資產作為出資將股本轉讓給b。
1。沒有營業稅
國稅函[2002]165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征收範圍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企業產權轉讓是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和勞動力的整體轉讓,其轉讓價格不僅由資產價值決定,而且與企業出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企業產權轉讓不屬於營業稅征收範圍,不應征收營業稅。
財稅[2002]191號現就股權轉讓營業稅問題通知如下:
(壹)、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以及投資者的利潤分配,* * *同投資風險,不征收營業稅。
(2)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三)《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條、第九條與本通知內容不壹致的規定,予以廢止。本通知自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執行。
2。沒有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征收範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企業全部產權轉讓是將企業的資產、債權、債務和勞動力整體轉讓的行為。因此,企業全部產權轉讓涉及的應稅貨物轉讓不屬於增值稅征稅範圍,不征收增值稅。
3.契稅比較復雜。這要看這塊地的性質和妳的公司。
如果是國企或者集體企業,恭喜妳,已經免了。
財稅[2003]184號文件規定:
第壹,企業公司制的轉變
非公司制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含國有獨資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後的公司繼承原企業的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征契稅。
非法人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部分資產組建新公司,且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在新組建公司中占股50%以上的,新組建公司免征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土地、房屋權屬契稅。
二、企業股權重組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和個人承擔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所有權不轉移,不征收契稅。
國有、集體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職工買斷企業產權,或向職工轉讓部分產權,或通過職工投資增資擴股;原企業改造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改造後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擔原企業的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征契稅。
三、企業兼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兼並、重建壹個企業的,被兼並企業承擔原兼並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第四,企業分離
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方的,對衍生方和新設方繼承原企業土地、房屋所有權不征收契稅。
五、出售企業
國有、集體企業出售,被出售企業法人註銷,且買方妥善安置原企業職工30%以上的,對所購企業土地、房屋權屬減半征收契稅;原企業職工全部免征契稅。
六、企業關閉、破產
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關閉破產後,債權人(包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以關閉破產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清償債務的,免征契稅;對非債權人承擔關閉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並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減半征收契稅;原企業職工全部免征契稅。
如果沒有。。。那對不起。涉及到土地,菲律賓就得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