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教育體育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和省的教育體育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改革。研究全市教育、體育改革和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市教育、體育方面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2、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教育。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協調支持銅高校發展,指導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推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
3、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建設。協調對學校和教育機構的行政檢查和日常監管。
4.規劃和指導中小學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環境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和國防教育。組織實施中學、小學和學前教育的課程計劃、課程改革和教材建設,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5、統籌全市民辦教育發展,負責民辦學校及其他民辦教育機構的設立、合並、更名的審核、審批和管理。負責對全市民辦教育機構和學校的監督和指導。指導全市體育社團建設,負責體育社團業務管理。
6、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指導和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建立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
7、負責對縣級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的監督和考核。負責對本學校和其他學校的監督和評估。發布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發展評估報告。監督和指導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保障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及教育目標的實現。
8、統壹管理教育和體育經費。在市級財政預算中提出全市統籌使用的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附加費和其他教育體育經費的安排計劃。參與制定教育體育經費籌集、撥付和教育體育基礎設施投入的意見。編制所屬單位經費決算,統計和監督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下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全市教育體育項目基本建設。承擔國(境)內外教育助學、教育貸款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體育收費標準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體育經濟政策,開發體育市場。
9.統籌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和衛生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下屬單位的安全穩定和應急處置,協助相關部門對學校及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治理。
10,分管全市教師和體育人才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員管理和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教師資格考試、資格認定、定期註冊,社會體育指導員、運動員、裁判員的等級評定和審批,教師、教練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組織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教育體育行政幹部培訓。負責下屬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事管理,負責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市師德建設工作。
11.編制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招生。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全市各類教育招生和考試工作。負責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管理。
12,負責規劃和指導全市各級及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動和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教育。統籌規劃和指導學校教育信息化、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負責全市中學學業水平考試和教學業務評估。
13.制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重點項目設置方案,統籌安排全市體育競賽,負責競賽和訓練。組織團體參加相關運動會等比賽。承辦壹定規模的比賽。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的重大科學研究和成果推廣。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14.加強體育公共服務,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擬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體育行政執法和體育市場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
15,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16.指導下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計劃生育、婦女兒童工作和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17,負責教育體育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