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國家、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共濟;在基礎養老金計發上,采用結構化計發方式,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異。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強制執行,其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需求。
繳納的社保分為兩部分:小部分繳入個人賬戶,大部分歸統籌基金。
整體基金基本和自己沒關系。壹般來說,就是國家出統籌部分的錢來贍養退休老人,給他們報銷醫保。
個人部分是自己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影響退休工資。
以後養老金計發方式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總額除以繳費月數就是個人賬戶月養老金加上基礎養老金就是退休工資。基本養老金與退休當年的社會工資、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有關。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