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加結算的計算方法:
1,增值額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加值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且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加值×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且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二、詳細分析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根據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計算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並對房地產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進行清算的行為。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經稅務機關核實後,納稅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以人民幣計算。房地產轉讓所得為外幣的,按取得所得當日或當月1日國家公布的市場匯率折合成人民幣,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三、土地增值稅清算流程
納稅人應當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保證清算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稅務機關要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納稅服務,加強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宣傳和引導。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審核納稅人清算申報的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增值率和計稅情況,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稅。對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納稅人應自符合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對符合第二種清算條件的項目,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是否進行清算;對需要清算的項目,主管稅務機關應開具清算通知書,納稅人應自收到清算通知書之日起90日內辦理清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