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納稅人因各種原因誤交稅款。如重復交納扣繳、錯用稅率、錯用稅種、企業誤填代碼等,則可以申請退稅,申請退稅時應按規定攜帶和提交如下材料:(壹)完稅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審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稅人);(二)誤征誤交稅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復印件壹份;(三)退(抵)稅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稅款退稅申請表》)壹式四份;(四)退稅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稅原因及申請退稅金額;(五)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復印件壹份;(六)員工聘用合同復印件壹份。
: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稅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納稅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並統壹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