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沒有完成的主要原因是什麽?
1,身份信息不正確;
2.提交的銀行賬戶信息不正確或無效,導致無法退稅;
3.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疑點;
4、稅務機關發現有必要進壹步核實了解納稅人情況,但納稅人未提供聯系方式或提供的聯系方式有誤,因此無法聯系到納稅人的;
5、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核實相關年度最終申報信息,納稅人未予確認或說明。
誰不需要辦理年結?
(1)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中需要補繳稅款,但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654.38+0.2萬元;
(二)納稅人年納稅額不超過400元;
(三)納稅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或者不辦理年度退稅的。
個人所得稅有哪些專項扣除?
下列未申報或者未全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以在年度匯算清繳期間進行扣除或者補充:
(壹)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上壹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費用;
(二)納稅人上壹年度未申報或者未足額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費用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上壹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
(壹)辦理年度結算。
(二)工資、薪金或者連續勞務報酬所得,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或者通過網上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培訓指導納稅人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和退(補)稅。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當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並補充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相關扣除、稅收優惠等信息,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受托人”),受托人應當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書。
扣繳義務人或者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有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者受托人更正,也可以自行更正。
總之,導致個人所得稅退稅失敗的原因有很多,或者納稅人在申請退稅的過程中因為信息錯誤而放棄申請退稅的,可以在撤銷後進行新的年度匯算清繳。但是,我提交退稅申請後,壹定要註意查看退稅進度。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
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文章
稅收的征收、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