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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員如何抵扣個稅2022

1.退休後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壹幅漫畫告訴大家

(來源:福建稅務)

(來源:福建稅務)

(來源:福建稅務)

二、退休人員工資及其他稅費10分

1.退休工資、退休工資、退休生活津貼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壹規定支付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休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退休費、退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需要提醒的是,退休人員仍領取再就業工資的,不需要將退休工資、退休工資和退休生活補貼合並計算繳納個稅;退休人員不需要將其退休工資、退休工資和退休生活補貼匯總成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

2.退休人員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除退休工資或退休金以外的各種補貼,按其工資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退休人員取得退休工資以外的獎金補貼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發〔2008〕723號)規定,退休人員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免稅退休費、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退休人員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在扣除費用扣除標準後,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通俗地說,原用人單位“發給”退休人員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公告編號2018的61),根據有關規定,個人所得稅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退休人員按照綜合所得稅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匯算清繳。

3.退休人員重新就業取得的收入,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體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重新就業的退休人員取得的所得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2005〕382號)規定,個體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取得的所得,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重新就業取得的收入,在扣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的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7號,2011)規定,在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退休人員重新任職的界定條件。

壹般來說,退休人員重新任職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判斷是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還是“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4.退休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實行綜合代扣、預繳、匯算清繳個稅。

個人所得稅按照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納稅年度計算。

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為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後的應納稅所得額。)及其他依法確定的扣除項目。

壹般來說,再就業後取得工資薪金/勞動報酬的退休人員,可在按規定提前支付/最終結算時,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費用。

5 .延長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從單位獲得的工資、補貼等作為退休工資免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級專家延長退休期間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號)規定,延長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是指享受國家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延長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按下列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1)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由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壹發放給職工的,視同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二)除上述1項所述所得外,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以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津補貼收入等各種收入,以及培訓費、講座費、顧問費、稿酬等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6.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壹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收入計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後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個人通過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取得的壹次性補貼收入,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限平均分攤,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分別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稅款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 {[(補貼收入中壹次性提前退休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限)-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提前退休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限。

7.個人通過內部退休手續取得的壹次性補貼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個人在辦理內部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從原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屬於退休工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辦理內部退休手續後從原用人單位取得的壹次性所得,按照辦理內部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的月份進行平均,從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中扣除,根據余額確定適用稅率。然後將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加到取得的壹次性所得中,扣除費用扣除標準,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辦理內部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重新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與當月從原用人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8.退休人員的其他應稅收入,應當依法納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退休人員從事個體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分紅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9 .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和其他與收入無直接關系的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稅務總局部分定點聯系企業稅收風險整改工作的通知》(稅務總局652號[2014])“壹、離退休人員工資稅前扣除問題, 與收入無直接關系的福利費及其他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費及其他與企業取得的收入無直接關系的費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0.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稅務處理若幹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2號):“1。關於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的稅前扣除,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退休人員再就業和接受外部勞務派遣而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為工資費用和職工福利費,並根據。其中,工資薪金允許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基數,作為計算扣除其他相關費用的依據。”

需要提醒的是,雖然企業沒有為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但退休人員再就業產生的工資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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