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外地兒童投靠父母落戶深圳辦理條件:
1、申請人父母雙方或壹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責任(或征得有撫養權壹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戶口已遷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後未正式落實接收單位,父母戶口已遷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請人為被投靠人繼子女,其市外戶籍有撫養權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條件的,該繼子女可單獨投靠繼父或繼母;
4、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二、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 關註“深圳公安”公眾微信號或登陸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務(網址:/),實名註冊後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
2、公安機關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預受理,自提交材料5個工作日內正式受理,受理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此期間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3、公安機關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人壹次性告知補正材料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材料後重新進行受理審核;
4、審批人員對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當場審批。對審批通過的,作出審批決定;對審批不通過的,應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並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
5、申報人收到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辦理通知,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預約前往戶政窗口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6、證件送達 申請人當場在戶政窗口領取。
參考資料
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籍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