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登記的技術合同屬於職務技術成果的,賣方應當從技術交易凈收入中提取不低於20%的比例,獎勵完成該項成果的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及相關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定相互權利義務的合同。具體包括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合同經認定登記後,可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技術合同的登記實行壹次性分地區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托人、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當地技術合同登記機關申請確認登記。
擴展數據:
申請登記的合同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采取措施保守國家秘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保守有關技術秘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財政稅務機關在審批優惠政策申請時,認為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有誤的,可以要求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重新認定。財政稅務機關仍認為重新認定的技術合同有錯誤的,可以不批準當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申請。
人民網-技術合同確認登記?稅收優惠
百度百科-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