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的稅法政策規則,作為異地工程上不壹定必須要異地繳稅的,起碼在壹個地級市內跨區或跨縣已經不再需要在施工地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只需要在單位機構所在地正常申報即可。
外地工程預繳流程:
1、申請異地工程預繳稅款:地稅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工程建設、租賃開發情況,綜合考慮法律規定、企業能力等情況,決定是否可申請異地工程預繳稅款;
2、填寫申請表格:納稅人填寫《異地工程預繳稅款管理申請表》提交資料,申請異地工程預繳稅款;
3、審批手續:地稅機關核實納稅人提交資料,審批結果由中心稅務機關作出,審批費用由納稅人承擔;
4、繳納工程預繳稅款:納稅人到賬戶中匯入相應稅款,為異地工程建設付款,付款日期為申請工程預繳稅款日期之後的 20個工作日內;
5、驗收結果:驗收結果由地稅機關審核,經驗收發票和工程完工驗收後,即可辦理預繳稅款貨款退還手續。
綜上所述,預繳稅款就是預先交納稅金,即實際納稅時間還沒到,提前交了稅金而已。而繳納稅款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現的稅款依法通過不同方式繳納入庫的過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稅法規定的期限及時足額繳納應納稅款,以完全徹底地履行應盡的納稅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
承包、轉包、分包單位辦理結算支付時,應當按照應稅項目的稅率計算納稅額。但是,涉及到異地承包的項目,應當在預付款等結算支付前,按照應稅銷售額的2%予以預征稅款。